保加利亚议会于9月9日批准了《税收和社会保障程序法》修正案,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向国家收入署报告客户身份及交易数据,以符合欧盟信息交换要求。
该法案以149票赞成、0票反对、10票弃权在240个席位的议会中获得最终通过。由内阁提出的立法在第二读中通过,将两项欧洲指令转化为国内法。
报告要求细节
根据修正案,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公司必须注册并向保加利亚国家收入署提交信息。对于每个可报告用户,提供商需收集姓名、地址、出生日期与地点、税务识别号及税务居住地等身份信息。
报告义务不仅限于客户识别,还需披露为用户处理过的各类数字资产交易、转账或兑换信息。交易记录须包含总毛额、交易单位数量以及与法币买卖的次数。加密对加密交易同样在列。
与欧盟框架对齐
上述措施属于欧盟行政合作指令(DAC8)的一部分,该指令将税务信息报告扩展至加密资产。欧盟成员国原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内立法,保加利亚的批准晚了八个多月,规则自2026年1月1日适用。
DAC8要求提供商自2026年1月1日起收集信息,首次全年报告将于2027年提交。涉及自托管钱包的提款可能出现在报告中,但完全在自托管内的交易无需持续报告。
国际扩展与背景
该体系与经合组织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并行,后者自2026年起在48个司法管辖区收集数据。英国、印度等也已调整国内规则以参与跨境加密税务信息交换。
